一、本校为省示范性高中。
二、本校学费标准为1000元/生.期。
三、教材教辅费
1、教材费:学校按实际选用教材价格收费。
2、教辅材料费:学校教辅材料的使用按照湖南省相关规定和相关文件执行。教辅材料按照“一科一辅”和“限年级、限学科、限范围、限数量、限总额”的原则,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,为学生无偿提供统一代购服务;高中教育阶段:按“打捆推荐、自主选择、限定总额、分期据实收费”的原则实施。
四、住宿费 本校对自愿要求在校住宿的学生按株发改发(2018)52号《关于株洲市第十三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》:学校按三类学生公寓标准收取住宿费:425元/人·期(含空调使用维护费25元)。学生公寓内学生用水电费超过部分按发改部门规定的生活用电、用水价格收取,热水供应不超过每吨40元。
五、伙食费:学校根据带量营养食谱,按成本补偿原则确定食堂供餐价格,分月定期公布学生伙食费收支情况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。对自愿要求在学生食堂就餐的学生自行去食堂办理就餐卡就餐。
六、学生健康体检费: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学生健康体检,可按每人次18元(高考体检除外)收取体检费。
七、校服费:在坚持学生自愿原则的前提下,实行限价管理,由学生自愿向厂家购买。具体限价标准:夏季90元/套,春秋110元/套,棉衣140元/件。
八、收费依据:株发改发[2025]73号文件。
咨询监督电话: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0731-28682027 株洲市财政局 0731-28681220 株洲市教育局 0731-22663752 价格举报电话:12345
株洲市第十三中学
2025.9.1